“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”创建丨狗伤幼童协商难 诉前释法促和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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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裕华法院槐底法庭运用“诉前调解+心理疏导”成功化解一起因宠物狗抓伤未成年人引发的侵权纠纷,并促使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,取得了矛盾纠纷诉前实质化解的良好效果。
张某与胡某同住一个小区,张某之子小张在小区玩耍时被胡某饲养的宠物狗抓伤,为此,张某带着小张前往医院注射狂犬疫苗。对于医疗费等花费,张某多次找到胡某要求赔偿,但一直商谈未果,张某便一纸诉状将胡某诉至法院。
裕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特约调解员赵风艳接手该纠纷后,随即与张某、胡某进行电话沟通,胡某认为小张被抓伤系其故意逗狗,而且张某还在小区散布自己的狗咬人,小伙伴疏远了孩子小胡,小胡情绪低迷,胡某很是恼火;而张某认为,小张只是转身找妈妈喝水,并没有逗狗,而小张被狗抓伤后受到惊吓,胡某却要求承认小张逗狗才进行赔偿,没有道理。对于小张被狗抓伤的成因双方的陈述截然不同,为此,调解员邀请两人到院进行调解。通过现场播放事发经过的小区监控录像显示,小张帮小伙伴推秋千,而后转身,高抬左腿跺了一下脚,此时在其身后不远处的宠物狗扑向小张,导致小张被宠物狗抓伤。
调解过程中,赵风艳发现,双方均认为自己孩子受到伤害,心疼孩子,由此对本次事件争执不断,无法客观考虑解决问题的方案。“你们双方都是出于对孩子的关爱才发生分歧,事件本身很简单,可是家长处理事件的态度和方法,却使孩子们心理更受伤,这一定不是你们的初衷。”赵风艳利用自己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身份,通过多次播放监控视频,分析孩子玩耍时的心理和习惯动作、宠物狗的行为模式,运用心理学知识,疏导当事人的消极情绪,张某与胡某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。
随后,赵风艳邀请与其对接的审判团队工作人员一同参与调解,该审判团队书记员赵晶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、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张某与胡某讲明,采取“背对背”分别调解的形式与二人沟通。通过法理、情理相结合的调解方式,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,张某与胡某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,二人如释重负地离开法院,本次纠纷成功地在诉前化解。
近年来,裕华法院积极推进多元解纷工作机制,推动解纷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,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调解,与民事审判、特别是家事审判工作深度融合,纾解当事人的负面情绪,推动案件纠纷的和谐高效化解,以“小化解”助推社会“大治理”,一方面降低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,另一方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、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,为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